關于集中采購有關工作的通知
2019-02-28 14:34 點擊:[]
校屬各單位:
從本學期開始,國資處將對校內(nèi)未達到政府采購限額(10萬元以下)的貨物和服務類項目進行集中采購。采購項目將委托社會招標代理機構每個月公開招標兩次,采購周期約為10個日歷日。近期有采購需求的單位請于3月4日前將下列資料提交到逸夫樓609辦公室。
提交資料包括:1.采購申請;2.調(diào)研論證表(單個儀器價格超過5萬元需要提供);3.技術參數(shù)或服務需求。
聯(lián)系人:王謙,彭蘭君
聯(lián)系電話:86168115
國有資產(chǎn)管理處
2019年2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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